宁夏团全体代表:刑法中应增加藐视法庭罪
来源:热点聚焦网 【 】 阅读:

    昨天,宁夏代表团全体代表首次集体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藐视法庭罪”一项条款的议案。

  人大代表邹长宁介绍,目前我国《刑法》中未规定“藐视法庭罪”罪名,面对司法权威不断受到挑战的各种情形,全体代表一致认为有必要设立“藐视法庭罪”,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

  参照国外立法经验,藐视法庭罪起源于12世纪英国的巡回审判,其行为具体分为直接藐视法庭和间接藐视法庭,可处以刑事或民事处罚。

  宁夏代表团一致建议,《刑法》条文的修订中,应将“藐视法庭罪”作为类罪名单独设立。在具体诉讼程序中,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当事人藐视法庭的行为,分为“刑事性质的藐视法庭罪”和“民事性质的藐视法庭罪”,给予拘役、管制、处罚金、口头训诫等处罚。

责任编辑:热点聚焦网
随机推荐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版权隐私|网站地图|返回首页

CopyRight© 2011-2015 zgqy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点聚焦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 qq1987369246 18612878329

备案号:京ICP备1300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