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通过招挂拍合法程序取得土地用来扩大企业规模,并且国土部门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是由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企业至今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致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1年3月,山西长治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上实现零的突破,这对于长治市乃至各县区来说是个莫大的喜讯。尤其这个喜讯,让长治屯留县隆吉工贸有限公司赢得美誉和光环,因为该企业承担的“水热电热两用散热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重点科技项目。
但是光环和美誉背后却是无尽的辛酸。
“屯留县麟绛(原称城关)镇政府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支持公司发展,而是和屯留县国土局人为因素一起坑害公司,造成公司巨大损失。很明显,屯留县麟绛镇政府和屯留县国土局这是一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屯留县隆吉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学东如是说。
美誉和辛酸
山西屯留县隆吉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屯留县麟绛镇刘家坪村,始建于2003年,企业拥有固定资产600万,流动资产412万,总资产达1012万元,公司主要生产各种钢制散热器,拥有二十余项实用新型专利。
为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山西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申报了国家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项目为“水热电热两用散热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通过了国家科技部、山西科技厅的审核。
在获得这个技术创新项目之后,山西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开始主导项目建设投产。
2011年7月,该公司向山西屯留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审批,根据《屯留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屯发改备案【2011】33号)显示,项目内容:水热电热两用散热器项目;建设地点:屯留县麟绛镇刘家坪村;建设规模:年生产水热电热两用散热器30万组;建设内容:修建办公楼、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维修车间等,总建筑面积8750平方米。
在获得项目审批之后,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就开始向屯留县麟绛镇政府和国土局申请建设用地。
2011年5月,山西屯留县麟绛镇的主要负责人让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帮助解决其下属农机站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用问题,条件是同意该企业可以进行扩建并征用镇政府的集体土地26.17亩。
2011年6月10日,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向镇政府交纳了7万现金用以解决职工养老问题,收据却写为“用于城关农机站职工生活费补助”。
2011年6月28日,麟绛镇政府在该企业的用地申请上签字“同意”。此后该企业开始了漫长的审批之旅。经过无数次的省、市、县、镇的漫漫旅行,该企业 终于在2013年10月底竞得了编号为2013-38号的地块,并足额交纳了各项费用。
自从2011年申请用地至今,长达3年之久,山西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所申请的土地仍然没有获得,屯留县国土局仍未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更别说办理合法证件了。
公司负责人多次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但国土局屡屡推诿,理由是,该土地没有获得四邻盖章确认。因此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只好找到所谓的“四邻”,一是尧泽头村,一是麟绛镇政府。让郑学东意想不到的是,麟绛镇政府竟百般刁难,不予盖章。
在这三年漫长的申请用地期间,山西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等到的是巨额经济损失和一把辛酸泪。
屯留国土局与企业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
麟绛镇政府的乱作为
据了解, 2011年2月,山西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立项“水热电热两用散热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2012年12月验收。为使项目能够顺利进行技术研发、产品试制以及最终投产、规模生产,根据立项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需新增用地25亩,进行厂房扩建,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向麟绛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011年6月28日麟绛镇政府在该企业的用地申请上签字“同意”,但是,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遭遇到的却是噩梦。
根据山西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山西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文件(晋政地字【2013】285号)已同意屯留县2012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以及长治市人民政府文件(征用土地专用)(长政征土字【2013】第46号)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批文(晋政地字【2013】285号)。
屯留县国土局在《长治日报》上登载“屯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屯国土资告字【2013】7号)”之后,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竞标而得到土地,编号为2013-38号的地块,地款总价为388万元,而且足额交纳了各项费用,并于2013年10月24日与屯留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但是山西屯留县麟绛镇政府不给企业土地的原因竟然是这样:镇政府与一些个人签订的租期为50年(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的租地合同(国家明令土地不能以租代征)尚未解除。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挂牌出让的土地应为净地,作为一级政府是有义务使出让的土地具备出让条件的。
山西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说,一方面根据《租地合同》条款,另一方面麟绛镇政府在用地申请上盖章,而且于2012年7月5日屯留县国土局向麟绛镇政府发出《征地听证告知书》,2012年7月10日麟绛镇政府在《放弃征地听证证明》上明确说明:经我镇组织会议研究,并征求被征地群众代表意见,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合理合法,同意按照此执行,不在要求进行听证,并且有麟绛镇政府党委书记兼镇长高中玉的签字和盖章确认。因此这样就是同意挂牌出让土地,按照申请土地的使用程序,屯留县国土局应该给与企业办理合法手续。
屯留麟绛镇政府的放弃征地听证证明书
但是麟绛镇政府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还收取了该块土地的2014年土地租赁费用。那么,山西屯留县麟绛镇政府岂不是把这块土地“一女二嫁”了吗?这种行为难道不是一种乱作为吗?
中共十大之后, 国务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为确保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地方纪委和监察部门强化监督和行政问责,对管理权限应放未放、擅自设定审批事项、无故拖延审批时限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然而,山西屯留县国土局和麟绛镇政府明显是把上级政府指令当废纸,处处刁难为难企业,如今屯留隆吉工贸有限公司仍然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导致这个获得国家级科技项目的民营企业损失惨重,国土局和麟绛镇政府这种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为何得不到纪检部门或者上级政府的责任追究呢?尤其是现任麟绛镇政府党委书记兼镇长的李书红这种“一言堂”乱作为行为,难道就不予责任追究呢?再者山西屯留县政府明确提出加大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可是如此做法明显是整垮企业,何来支持呢?这样的政府又是如何服务百姓、服务企业的呢? 来源:南方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