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小瓮山村豪华墓穴直逼“皇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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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告诉记者,这座宏伟壮观的豪华坟墓是小瓮山村村支书秦国诚、同村原鲁南造漆厂总经理刘学春共同修建的,可以葬9人,现已投资几百万元,正在建设的陵墓里面挖的比较深,最底层铺的是一层石块,在石块上面铺了一层土壤。群众告诉记者之所以先铺石块后铺土,是因为在当地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无土不生根”。


    修建豪华墓穴,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中早有明确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那么沂水县高桥镇小瓮山村正在建设的豪华墓穴已经远远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1平方米,这么一座豪华墓穴为什么能够建设至今?

    豪华墓地建设声不时传到政府办公楼 镇政府难道“选择性耳聋”?
    上午10时45分,记者来到高桥镇政府,一位姓吴的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镇政府对于正在建设的豪华墓穴毫不知情,该工作人员同时告诉记者要严肃查处并且及时整改。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由此看来,对于擅自建设的豪华墓穴的处罚不是整改,而是予以取缔。

    这时记者来到高桥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正对着的楼梯处,透过玻璃记者看到了正在进行建设豪华墓穴的小瓮山的另一侧,不时的还听见尽在进行建设的机器发生声音。
    记者不禁疑惑,建设豪华墓地的声音记者能在政府办公楼不时的听见,而镇政府却毫不知情,镇政府难道是“选择性耳聋”?


该豪华墓穴能否依法查处?
    据中新网汕尾1月12日电,广东陆丰违规建造的百万豪华坟墓被拆除,该市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违法违纪的相关人员展开调查,陆丰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加强宣传和教育,对此类事件发现一宗要处理一宗,坚决制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并称将坚决对违法者作出处理。而沂水县高桥镇小瓮山村的村支书秦国诚、同村原鲁南造漆厂总经理刘学春却在大肆顶风建设豪华墓穴,并且已经建设了如此长的时间。
    高桥镇政府口口声声强调要依法查处正在小瓮山村进行建设的豪华墓穴,那么,这座豪华墓穴能否被依法拆除?违纪人员能否被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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