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要避免夜间开盘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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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山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日前,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特急通知,重申加强对房地产销售秩序的监督管理。通知重申,避免在夜间(17:30-次日8:30)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所有房源需实时公开;认购、签约流程要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承诺车位销售价格区间等。

通知指出,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在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了多个问题,其中包括:车位销售价格区间过大;不利因素公示不完整;网签认购落实不到位;补充协议存在不公平条款;网上可售房源与实际房源不一致等。 为此,发布上述通知,对有关事项进行重申。

根据通知重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提交预售方案时,必须同时报告开盘时间、销售方式、宣传方式、安全应急措施等,必要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安部门报备相关活动方案。

区局在发出预售许可证前,必须先到项目销售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可发出预售许可证;要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安排开盘时间和销售方式,避免在夜间(17:30-次日 8:30)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

在商品住房项目公开发售的首日,区局必须派员到场监督指导。严禁企业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严禁过分宣传和渲染楼盘热销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记入诚信档案,暂停网签。

作者:景瑾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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