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齐榕)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今后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将直接登记。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监管体制建立健全,有4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即行业协会商会类、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城乡社区服务类,对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在登记审查过程中,注重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