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贵阳市纪委重点围绕构建责任体系、狠抓痕迹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三个关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专门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办法,提出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按“上追一级”的原则倒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加强对典型问题的公开曝光。
贵阳市各区(市、县)也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精准化、具体化、制度化上下功夫,避免责任落实虚化空转。如高新区通过“三个一”工作法,实行一责任一清单、一月一约谈、一任务一考核,确保“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花溪区委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进一步厘清并压实“两个责任”,通过细化对“定责”的设计,强化对“履责”的指导,硬化对“失责”的追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贵阳市共有28人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被追究主体责任的有23人,被追究监督责任的有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