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年度评比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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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北京人文大学的党建工作在北京市教委及延庆区教工委领导和关怀下,在校董事会和校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党支部的通力配合下,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均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扎实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校师生党员中评选表彰一批2015-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活动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政治纲领,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通过总结评选,交流经验,寻找差距,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进党建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比名额及办法

评比工作分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产党员”两个奖项。“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党小组长以上的党务干部,评选名额控制在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人数的20%以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关系在校在册的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评选名额控制在各党支部人数的20%以内;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民主推选,上报党委评审

三、评比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民办教育事业,积极服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业务水平,勇于实践,善于开拓,并取得突出成绩。

3、“敬业爱生,务本求实”遵守师德,在学生中享有良好的形象受到领导和群众的赞誉。

4、认真学习文化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5、学生党员要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的活动,是非分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敢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6、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以身作则,不谋私利,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模范履行党员的义务,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外,要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党建工作,并作出一定成绩。

四、评比要求

1、各党支部要组织学习评比文件,领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选的方法进行。真正把评比作为交流学习提高的契机,评出榜样来,评出干劲来,推动2016年党建工作。

2、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员填写推荐表,于2016年6月26日前交至党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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